328号《关于云南合和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对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的批复》,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唯一股东云南合和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作出决定,决定由其对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合并,合并方式为吸收合并,此项工作完成后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将注销,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原债权、债务由云南合和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承继。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5.20%的股份全部变更至云南合和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名下。 二、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,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不再持有云南旅游股份,云南合和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本公司5.20%的股份,持股股数37,979,946(股)。 三、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是因为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唯一股东云南合和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为了进一步理顺其内部管理关系,理顺产权管理,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而进行的吸收合并行为所致。没有使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,不会对本公司造成任何影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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